关于举办湖北师范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11-19浏览次数:10

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服务教育强国、文化强国建设,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,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,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普通话水平,营造书香校园氛围,经研究决定在教职工中开展第届教职工中华经典诵读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

全校教职工以分工会为单位参赛

二、诵读篇目

诵读篇目中华经典诗文,包括中国古代、近代或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,不能是自创作品。

三、诵读形式

可以是1人或不超过5人组成的集体,诵读环节可以根据诗文内容适当配以音乐。    

四、报名时间

2024年1129日前,各分工会将选手姓名、诵读篇目、配乐(如果有)等报工会办公室(附报名表)。

五、比赛时间和地点

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六、比赛规则

1、比赛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,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;

2、比赛满分为10分,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,如出现得分相同情况,为并列名次;

3、比赛将聘请评委进行评分。

七、评分标准

1、普通话标准,音色优美,善于运用语言表达技巧(3分);

2、能准确把握作品内容,感情真挚,富有艺术感染力(3分);

3、仪态大方,着装得体,态势语言运用恰当(2分);

4、编排形式新颖,有创新性(1分);

5、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超时扣0.2分(1分)。

八、奖项设置

比赛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若干名。